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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于组织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、语文、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作者:市教科院 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26日 点击数: 次 【字体: 】

各区县(自治县)教师进修学院(校)、教科所、教研室:

受重庆市教委的委托,现将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、语文、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教基厅函[2018]22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相应学科教研员参加教育部开展的“三学科”的培训(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请于2018427日前发给我院相应学科教研员)。

市级“三学科”骨干教师培训时间、地点和有关事项市教委将另行通知;区县级“三学科”教师全员培训,请你们主动配合区县教委完成。

 

附件:

 

 

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

20184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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